9月6日下午,深圳市政府召开六届一百三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等待遇的事项。
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我市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纳入本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范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的,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会议强调,要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深圳实际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民生,不断提升城市民生幸福水平。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